华林律师事务所召开2011年度第13次例会
2011年7月9日,我所召开本年度第13次例会,轮值部室为金融部,会议由刘志学副主任主持。会议首先由我所副主任、金融部主任于学东律师带领大家学习了于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通过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充分认识到该规定在处理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梳理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其次,会议对金融部在近期实务中代理的一关于公司高管竞业禁止的案例进行了讨论。对该案全体律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各抒己见,通过讨论,主办律师有了更明确清晰的思路,其他律师结合理论对该类纠纷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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