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发展纪事
一九九五年
1月18日 泰安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前身)成立,在泰安石化饭店举行揭牌仪式。
一九九六年
6月1日 本所三合伙人筹资购买通天街北首办公场所300余平方米。
一九九七年
2月1日 司嘉林主任被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律师协会评为泰安市“十佳律师”。
一九九八年
5月 司嘉林主任被推选为泰安市第九届政协委员。
5月2日 本所在中国律师报第四版整版刊登多篇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研讨文章。
8月12日 泰安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泰安华林律师事务所。
一九九九年
3月8日 中共泰安华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
3月26日 泰安华林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
4月15日 司嘉林主任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
二○○○年
2月 司嘉林主任被树为泰山之子。
3月 本所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
5月18日 山东青年报长篇报道本所发展纪实。
8月 司嘉林主任作为岱岳区司家庄村委会法律顾问同时被聘为该村委员会副主任,九洲集团分管法律事务副总,此举被山东省司法厅作为为基层乡村单位的新型服务模式予以通报宣传。
10月18日 泰安仲裁委员会在本所设立仲裁委联络处。
二○○一年
2月 本所被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市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月15日 本所被泰安市司法局评为二○○○年度“全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8月23日 本所荣获全省第十一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奖。
9月12日 山东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工作委员会指定本所为泰安市唯一法律维权服务机构。
12月25日 本所荣获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省二级单位。
二○○二年
2月 司嘉林主任被推选为泰安市第十届政协常委。
4月4日 本所被泰安市司法局授予“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二○○三年
3月1日 英国律师布莱尔到本所进行业务交流。
二○○四年
3月20日 泰山学院刘凌教授到本所举办法律文化建设讲座。
11月26日 本所聘请社会各阶层知名人士20余人作为社会监督员。
二○○五年
1月18日 本所十周年庆典在华泰大酒店隆重举行。
6月1日 本所与岱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 “新风杯”刑事法律知识辩论赛。
6月14日 司嘉林主任出席全国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
6月16日 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司法厅举办的山东省首届公诉人、辩护律师抗辩赛中,本所律师王昊、崔艳玲、王美兰代表泰安市司法局辩护律师代表队参赛,泰安市代表队荣获团体二等奖,王昊、崔艳玲律师被评为优秀辩手。
9月10日 在全省第十五次律师理论研讨活动中,本所荣获组织奖。
11月22日 世界诗人大会在泰安隆重召开,本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12月21日 司嘉林主任被山东省人事厅、统战部、司法厅等8部委评选为“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
12月31日 泰安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司嘉林主任被推选为泰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二○○六年
1月10日 本所被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3月24日 本所被泰安市妇联、泰安市司法局授予“泰安市优秀妇女维权岗” 荣誉称号。
6月12日 本所律师为省内第一所“律师希望小学”踊跃捐款。
6月15日 泰安电视台《时代前沿》节目,专题播出本所发展纪实。
12月25日 本所与省会都市圈六地市律师事务所组建众成仁和律师集团。
二○○七年
6月4日 本所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6月6日 于学东律师被山东省司法厅、团省委等4部门评选为首届“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
11月13日 本所荣获二○○七年度“山东省服务业诚信服务优秀单位”
二○○八年
1月 本所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授予“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7月5日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在本所设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处。
二○○九年
9月5日 本所被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律师协会、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授予“泰安市百姓信赖的十佳律师事务所”,薛宝同被评选为“泰安市百姓信赖的十佳律师”,刘志学、于学东被评选为“泰安市百姓信赖的优秀律师”
9月7日 司嘉林、于学东、刘志学律师被聘为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司嘉林主任被聘为泰安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9月9日 于学东、刘志学、薛宝同律师入选《泰山之子—功勋卷》。
12月28日 我所迁至长城路96号天龙国际大厦22层。
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发展纪事 2016-4-5 本文被阅读 6457 次